1992年6月2日,福建省司法厅以闽司(1992)政68号文件批准设立“泉州市经济律师事务所”,该所隶属泉州市司法局领导,属于全民事业单位;经过半年时间筹备,1993年元旦开始试营业,同年3月1日正式开业。当时,虽然我国律师制度恢复了十几年时间,但是律师事业还是处于起步的发展阶段,尤其泉州律师服务业随着经济的初始发展才开始“小荷才露尖尖角”;在泉州,该所的设立开始谱写了泉州律师业“三国鼎立”的历史。该所聚集了一批勇于创新、敢于开拓的法律人才,聘请了一批德高望重的教授、高级律师、高级会计师和法律界知名人士担任顾问,所以在很短时间内业务突飞猛进,令社会各界称赞不已。
1995年间,随着律师体制改革深化,全国开始规范律师所名称,禁止使用“经济”“华侨”“涉外”等作为律师所命名,“泉州市经济律师事务所”改名为“泉州市义全律师事务所”。之后,泉州经济的快速发展,带来了一个全新的庞大的法律服务市场,推动了泉州地区整个律师业的迅猛飞跃。当年,义全律师所以先进理念、优秀人才、良好硬件、优质服务而闻名于泉州。